我們的酒量從來都很淺薄﹐朋友都對我們滴不沾唇的習慣見怪不怪。酒量淺也有它的好處﹐最少花在「喝」這方面的開支有限﹐也沒有太多特糗的醉後荒唐事延傳萬世。
前天同事問我星期五能否早一點下班 (約一點半左右)﹐因為他要和女朋友到野外露營。我說沒問題﹐只是星期五準要下雨﹐多麼掃興呀﹖同事說﹕沒辦法啦﹐一早預約好﹐多喝幾瓶啤酒就是。
在我們的生活字典裡﹐「多喝幾瓶啤酒」絕對不算是娛樂消閒的一部份﹐也難以彌補天雨對旅行計劃的影響。家中冰箱裡的啤酒﹐都是留給客人喝的。很多年前問過朋友﹐喝(啤)酒的樂趣。他們說在微醉的時候﹐酒精上腦﹐有點飄飄然﹐也有一種煩惱盡消的感覺。遺憾地﹐我們都沒有進窺過這種境界。儘管如此﹐紅酒白酒還是一瓶一瓶的儲存下來﹐年份不知不覺地增長﹐以備歡待親朋之需。
家母曾說從賭博﹐喝酒及駕駛汽車﹐可以看見別人深藏的品性﹐的確甚為有趣。如一些本來彬彬有禮的朋友(男女不限)﹐輸起麻將來發窮惡﹐或開車的時候按捺不住爆粗﹐都曾耳聞目睹。喝酒亦然﹐朋友酒後是否喜歡撩是鬥非﹐或變得更風趣幽默﹐實在像聖誕禮物般難以預料。
上世紀九七﹐九八年的時候還在唸grad school﹐星期六晚上也有和朋友蒲店的習慣。那時候一整晚的酒限﹐只是一杯「螺絲刀」(screwdriver)﹐即伏特加 + 橙汁﹐再渴也只會喝礦泉水而已。有些朋友喜歡鬥酒﹐像喬峰偶遇段譽般劇飲N杯。通常都是其中一方遁影洗手間大吐一場告終﹐實在是勞民傷財的勾當。
上一輩的人曾說喝酒的人可分「行血」及「行骨」兩種。前者只喝幾口﹐臉色轉紅﹐立竿見影﹐喝得少但醉得淺﹐往往醉後如泥﹐倒頭大睡。後者則臉色如常或轉青﹐醉狀深藏﹐喝得多但醉得也深﹐醉態如何則因人而異。我們都是屬於「行血」組別﹐酒杯碰唇﹐臉色馬上赤紅如薑蔥龍蝦﹐酒量深淺﹐無法騙人。
多年來只試過一次大醉。2007年和T回國﹐T的朋友們盛情招待﹐和我們把臂同遊河北。因為「有朋自遠方來」﹐第一天晚上海鮮燒烤從啤酒喝起﹐到第二天晚上出動到白酒。白酒品牌是「郎」﹐與伏特加同類﹐入口如消毒酒精﹐純度甚高﹐直奔五內。T 自知酒量﹐酒過三巡的時候都是略盡綿力(但他會把杯中的殘酒很巧妙地讓我幹掉﹐不致浪費)。都忘了喝了多少杯﹐都是酒到杯乾。一輩子都沒試過這麼豪氣。當然﹐那些朋友們都很領情﹐不覺得我們慢了禮數。回到酒店房間﹐抱著馬桶大吐一輪﹐沒有大吵大鬧﹐沒有赤裸狂奔﹐只是睡得不省人事﹐魂魄不全。可說是最乏善可陳的酩酊大醉。
4 comments:
i was a almost "zero drinking" person in canada. simply just one beer or one cocktail could take me to the roof already, how bad!!
cant remember since when I started to drink lu.. among all kinds of alcohol, martini and champagne are always my best frds hehe!
LOL, i agree that the circles with which one hanging out likely determines whether alcohol would be part of the mix. :o) there's this one cocktail i would like to try, and it's called velvet crush. of course, i don't think it receives the same popularity as cosmos! :o)
自問酒量不佳,喝酒只會輕酌淺嚐,尚好從未試過飲到醉醮醮,不醒人事的地步。心情欠佳時,也不愛蒲吧喝悶酒。有些人以為可以借酒澆愁,但經驗所得,酒精會把內在的負面情緒放大,微醮時會覺得很多傷心往事忽爾湧上心頭,不自覺有種「酒入愁腸愁更愁」的苦滋味,傷心人真的不宜碰杯中物。
失意的時候喝酒實在不是很好的解決方法﹐不管酒精是否真有麻醉作用。向朋友傾訴是一回事﹐獨自喝悶酒在這邊常常被視為酗酒的先兆。酒入愁場﹐的確令灰暗的一面更為灰暗。我通常選擇睡覺。明天醒來時﹐悲傷也許已在遠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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