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14.2011

雷神戰錘

期三下班後跑了去看剛上映不久的《Thor (港譯﹕雷神奇俠)》。躊躇是否觀看立體版本﹐因為聽說後期加工製作的效果實屬一般﹐可有可無。然而來到電影院﹐只有立體版本的放映時間比較配合﹐於是貴一點的戲票便貴一點罷﹐都差不到哪裡去。

眾所周知﹐雷神Thor托爾本為北歐Asgård 阿薩格天神﹐主掌風雷雨電﹑戰爭﹑農務﹑正義﹑勇氣。1962年漫威漫畫Marvel Comics 在創作新故事角色的時候﹐想到最厲害的英雄人物﹐也厲害不過天上的神祗﹐而希臘羅馬諸神又已被流行文化媒界廣泛借用﹐於是便將北歐雷神的故事重新演繹﹐成為了漫威旗下的英雄主將之一。這部電影一如較早前被搬上大銀幕的《X-Men》(2000)﹑《Spider-Man》(2002)及《Iron Man》(2008)﹐把《Thor》幾歷四十多載的漫畫原素材現代化和年青化﹐經過去蕪存菁重新包裝﹐儼然成為漫威漫畫另一財源滾滾的電影新系列。

電影的故事骨幹﹐令我想起古今中外的傳統神話﹐可說最公式化不過﹕話說某戰神年青自滿﹐性情剛愎衝動﹐自忖法力高強﹐犯了天條也毫無悔疚。天帝盛怒之下﹐戰神被貶落凡間﹐成為血肉之軀。在凡間的日子﹐戰神失去法力﹐舉目無親﹐飽受歷煉。後來從逆境裡覺悟前非﹐重新振作。適逢天下大亂﹐戰神捨己救世﹐重獲法力﹐正義之戰蓄勢待發。這部電影的主角﹐其實可以是哪吒﹑孫悟空﹑二郎神雷震子﹑甚至是寶蓮燈的華山聖母﹐劇情也一一貼身合用﹐古今皆宜。

雖然故事劇情是如斯陳腔濫調﹐特技效果也不算另創高峰﹐然而整體而言﹐這不失是一部娛樂性頗高的電影。導演Kenneth Branagh 是莎劇和舞台劇出身﹐很多大牌演員如Anthony Hopkins、Nathalie Portman、Tom Hiddleston、Stellan Skarsgård 都因導演本人而名參與﹐有些連劇本都不用一看﹐義無反顧﹐可見對導演充滿信心。

近年不少動作鉅片﹐花了絕大部份的人力物力於特技效果之上﹐疏忽角色性格發展﹐電影單薄貧血﹐本末倒置﹐讓觀眾食之無味。幸而《Thor》沒有犯上同樣的錯誤。鏡頭前﹐頗見導演在主角和配角身上著墨的心思﹐演員之間的化學作用十分湊效﹐不管是比較古典嚴肅的阿薩格天界﹐還是今時今日﹑實事求是的美國新墨西哥州﹐兩個世界的人物都教人信服﹐也討人歡喜。

兩名主角Chris Hemworth 和 Nathalie Portman 的愛戀過程頗短﹐然而討好程度猶在《Iron Man》裡Robert Downey Jr. 和Gwyneth Paltrow 之上。Hemsworth 首次擔綱演出﹐嶄露頭角﹐除了一身橫練身材令人動容外﹐演技尚算細膩﹐毫不過火。托爾這種戰神的角色﹐稍一不慎便會落於膚淺片面﹐然而Hemsworth 剛柔並濟﹐在電影後期甚至流露風度翩翩的魅力﹐不只是光賣肌肉拳頭。Portman 雖貴為影后﹐然而不覺得動作片種有失身份。每次Portman出場都教人眼前一亮﹐加上她把這個角色從護士的出身重新塑造成科學家﹐美貌與智慧並重﹐決非花瓶角色。這種黠慧可愛的女子﹐能不讓雷神動心。

至於Anthony Hopkins 所飾的天帝奧丁﹐除了演技入木三分外﹐我們不禁笑說誰知道什麼時候﹐奧丁會露出Hannibal的本來面目﹐把老婆兒子都吃掉。

喜歡這部電影不是太過一本正經﹐自以為是﹐不管主角配角都有幽默的一面﹐適當地插科打諢﹐令故事進展更為流暢。雖然有些電影的確不宜分析深究﹐然而看畢感覺是否暢快﹐最為重要。《Thor》是一部看後感覺不錯的電影﹐最少不覺得浪費時間。

電影字幕過後還有數分鐘的故事﹐為續集埋下伏線﹐要是不趕時間的敬請留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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